校属各单位:
根据上级通知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2022年学校暑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安排
(一)7月4日(周一)开始放暑假,各单位在保证2022年暑期学校重点工作圆满完成的情况下,统筹安排好工作和休息时间。
(二)7月4日(周一)至7月8日(周五),进行中层干部培训,中层干部7月11日开始放暑假。
二、开学安排
(一)教职工8月26日(周五)开始上班,8月27日(周六)、8月28日(周日)正常上班。
(二)视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情况,新学期开学时间如有变动,另行通知。
三、值班安排
(一)暑期值班严格按照学校网站发布的值班表进行。各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,做好假期人员安排,保障学校有突发任务时人员能够及时到位。
(二)值班干部要遵守值班规定,坚守值班岗位,保障值班室固定电话畅通,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,发现问题及时向带班校领导汇报。保卫处要加强值班巡逻,确保校园消防、治安安全。新校区值班电话:60867063,老校区值班电话:67911501。
四、放假要求
(一)假期期间,教职工要尽量避免进入人员密集场所,避免扎堆聚集,不得前往14天内有疫情发生的省辖市或中高风险地区。遵守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优化暑期学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》要求,并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和健康监测。
(二)中层干部离郑要按规定进行离郑审批,其他教职工确需离开居住地的,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,在人事处报备,各单位要清晰掌握本单位教职工暑期行踪。
(三)保卫处要严格执行校园进出登记制度和体温检测制度,外来人员未经学校防控办同意一律不得入校。要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排查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,确保校园安全。
(四)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,切实为暑期在校师生的工作、学习、生活提供优质服务保障,做好水电、网络、饮食供应等保障工作,确保假期各项工作正常运转。
(五)各单位要做好本学期各项收尾工作及下学期的准备工作,保证下学期各项工作正常进行。放假前要认真细致地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,假期期间要重点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。
(六)学生处、各书院要加强学生假期安全教育,增强学生人身安全和自我防范意识;学生放假后,校舍实行封闭管理,原则上学生不得留校留宿,确因工作需要的,请提前向学生处提出申请,办理审批手续。相关单位要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、服务保障和关心关爱工作。
党政办公室
2022年6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