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续教育学院安全工作规章制度
(2018年修订)
一、培训人员安全管理制度
1、做好学员信息登记工作,拒绝身份不明人员进入校园。
2、不得无故旷课、迟到、早退,如有要事离开必须向班主任请假。
3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,夜间不得晚归,不得留宿陌生人。
4、培训人员带车入校的,需到保卫部门备案,听从保卫部门安排。
5、培训人员不允许私自使用大功率用电器,如发现,一律没收。
6、放学后,相关人员关闭用电设备,如发现安全隐患和意外发生的情况,及时向学校老师反映和联系。
7、在校期间保管好个人财务,贵重物品随身携带。
8、培训人员外出时,应结伴而行,不去有安全隐患的场所,注意人身安全。
二、培训教学制度
1、班主任教师是所管班级的安全第一责任人。
2、班主任要每天点名。迟到、早退、旷课等违纪现象一律记录在案并反馈学员单位。
3、班主任要留心学生的身体状况,对身体状况不佳的学生要问清缘由。如发现学生未来上课,应在第一时间内联系学生,问清行踪。
4、科任教师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,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。
5、学院领导应随机进入教学楼检查培训情况。
三、设备设施检查制度
1、定期对管内设备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,及时安排整改。发现有隐患的设备应及时报相关部门。
2、如实填写相关记录,保证记录真实性。
3、配合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活动。
4、出现较大的设施设备问题,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进行维修,对不能及时维修的需安排有关人员看护。
四、集体活动安全制度
1、学院组织的校外现场教学活动,必须得到学校的批准同意。
2、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,进行安全管理。
3、与其他单位签订用车协议时,应注意交通工具的安全性能。
4、培训人员服从管理,在现场不得随意到处走动。
五、用电安全制度
1、要定时开关热水电源,定时填补生活用水,避免供水设备损坏。
2、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,教育学生不准随意私接电源。
3、师生发现用电故障后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,不得随意改变用电线路。
4、全体师生要节约用电,做到人走关电;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,防止发生火灾。
六、突发灾害防护工作制度
1、把安全工作作为开班第一课,警钟长鸣。
2、让每个在培人员了解安全应急预案,遇事冷静。
3、重大灾害突发时,任何教师不得逃避责任和义务,做好学员的防护工作。
4、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,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,全力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。
5、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,不得组织学员参加救火、救灾等。
继续教育学院
2018年11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