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

文章作者:审核:科技处编发:发布时间:2017-07-24浏览次数:132

校属各单位:   

  为加快构建自主创新体系,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,促进科技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。根据《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豫科〔2016〕83号),河南省科技要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(以下简称“工程中心”)建设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 一、重点方向    

  按照《河南省推进技术创新攻坚方案》的部署,持续推进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工程,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、传统优势产业、高成长性产业和现代农业,重点依托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,主要面向高新技术企业、创新型(试点)企业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大中型企业,加快建设一批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。

  二、申报要求    

  (一)工程中心依托单位必须在河南省内注册登记,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依托单位为企业的,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%,上年销售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,从业人数不少于300人,上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不低于3%或不少于500万元。依托单位为高校、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的,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、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6项、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(包括发明专利、新药临床批件、新药证书、动植物新品种、新兽药等类别,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)不少于6项。    

  (二)依托单位原则上应建有市厅级及以上研发中心。由省直管县(市)推荐的,建有较完善内部研发组织且正常运行的可直接申请省工程中心。    

  (三)工程中心符合产业发展政策,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,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,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、技术水平高、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,其中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5人以上,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%,或不少于3人。    

  (四)工程中心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,必要的检测、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,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,中试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。 

  三、申报材料    

  申报单位需填写《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》、《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》、《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单位情况分类表》。书面材料一式两份,材料格式可从河南省科技网下载相关材料(网址:http://www.hnkjt.gov.cn)。

  四、申报程序   

  电子材料通过“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(http://xm.hnkjt.gov.cn/)”填写(系统填报时间为7月24日至9月1日),并上传相关附件。纸质材料由系统生成PDF文档打印(相关附件材料附后),书籍式装订一式两份,连同汇总表两份报送教育厅科技处审核,集中受理时间:2017年9月4日,集中受理地点: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807会议室(郑州市纬五路12号省供销大厦8楼)。

  联系人: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  张莹  0371-65995268    

  省科技信息研究院    董广萍  0371-65995172         

 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    张德杨  0371-65831885    电子邮箱:hnskjtjhc@126.com

  五、我校申报要求:

  2017年8月30日16:00前,请申报人将网报的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申报单位情况分类表纸质材料一式3份送交科研外事处。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外事处王亦军OA。

  联系人:王亦军    联系电话:60867066

  附件:

  1.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.doc

  2.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.doc

  3.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单位情况分类表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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