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进一步促进社团管理和发展,保证社团在指导下开展活动,发挥各团总支主体作用,现对社团重新注册工作要求如下:
一、自通知下发之日起,院属社团全部注销重新注册。
二、社团自注销之日起暂停活动,重新注册后方可开展活动。
三、重新注册的社团按以下要求进行:
1、社员在30人以上(包含30人),注册时提供社员名单;
2、社团必须有指导老师负责指导;
3、社团具备《社团管理暂行规定》要求的相关文件;
4、学院教学系、部;各处室签署同意指导的意见。
四、注册不分先后顺序,原则上每种类型的社团只设立一个,根据实际情况经院团委批准可在其他校区设立分支机构。
五、积极鼓励依托专业优势组建社团,希望各系能够根据本系实际结合专业特色设立社团。
六、要求各系团总支按学生总数每500人设立1个社团,多者不限;必须指定专人指导社团相关培训、活动等工作。
七、学院原有社团希望教学系部、各处室可根据本单位实际自主选择指导。
八、注册工作截止时间2007年9月22日。
bat365在线官网团委
2007年9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