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建处工作职责

发布时间:2015-08-01 作者: 审核:基建处 编发: 浏览次数:996

基建处是在校党委、行政领导下,负责管理学校基本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。具体职能包括:
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和各种规范,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。

二、根据学校战略发展规划,组织实施学校的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和编制、实施年度基本建设计划。

三、按照基本建设有关规定和程序,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报批、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。

四、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的质量、投资、工期等管理工作,办理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手续。

五、负责建设工程的预决算工作。

六、做好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。

七、做好基本建设年度统计和总结工作,按要求做好各项基本建设报表工作。

八、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、法纪法规教育、廉政警示教育、业务培训等,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。

九、完成学校领导决定和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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